项目名称:唐山冀东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机构名称:唐山为民职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书编号:2016-119(评)
法人代表:米成
人员组成 |
姓 名 |
技术职务/职称 |
资质证书号 |
签 名 |
项目负责人 |
陈 玲 |
工程师 |
1300015006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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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组成 |
姓 名 |
技术职务/职称 |
资质证书号 |
签 名 |
报告编写人 |
陈 玲 |
工程师 |
1300015006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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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 坤 |
助理工程师 |
14000150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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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玲 |
助理工程师 |
1500015003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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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静茹 |
高级工程师 |
130001501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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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姓 名 |
职 务 |
签 名 |
报告签发人 |
杨士坤 |
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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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人单位概况及运行情况
2.1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名 称:唐山冀东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公司
隶属关系:隶属高新区管辖
行业分类: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业
地理位置:唐山市高新区老庄子镇瓦房庄村西
生产规模:设计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现年产7.1万m3商品混凝土。
唐山冀东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唐山市高新区老庄子镇瓦房庄村西,企业占地面积38000m2,建筑面积13882m2。该企业现有员工77人,一线劳动者53人,管理及其他后勤人员人数24人。该企业管理人员执行常白班8小时工作制,车间生产运行情况依订单而定,订单量较大时,劳动者执行“两班倒”的生产制度,每班劳动者每天工作12小时,平均每周工作30小时。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综合管理部内配备了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每年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劳动者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体检单位为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该单位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
4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检测与评价
4.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4.2.1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石渣、大砂储存在封闭的原料棚内,用铲车铲入地下骨料仓待用。因此铲车司机可能接触到矽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骨料仓内的原料计量后通过长约48m的封闭皮带输送廊道,由地下输送到搅拌机内,在此作业的劳动者可能接触到矽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水泥、矿渣微粉、粉煤灰、外加剂仓内的分量通过封闭的螺旋输送机输送到入搅拌机内,骨料和粉料在搅拌机内进行搅拌,搅拌过程中加入水,搅拌形成成品后以后用特制的混凝土罐车运至各个施工工地。搅拌楼内劳动者可能接触到矽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维修工在维修过程中接触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锅炉房运行过程产生高温、噪声、柴油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锅炉房只在冬季使用。
实验室主要进行物理实验,可能产生噪声危害。
企业在厂区西部设置了柴油加油站为车辆加油,加油过程劳动者可能接触到柴油危害。
该企业使用箱式变电站,没有安排工人对其进行巡检。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分布见表4-2。
表4-2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分布表
序号 |
评价单元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来源 |
岗位 |
1 |
生产车间 |
粉尘 |
原料运输过程 |
地仓、原料棚、搅拌机操作室 |
噪声 |
机械设备运转过程 |
地仓、原料棚、搅拌机操作室 |
2 |
维修间 |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辐射、电焊烟尘 |
电焊过程 |
维修间 |
噪声 |
维修过程 |
3 |
锅炉房 |
噪声、柴油、高温 |
锅炉房运行过程 |
锅炉房 |
4 |
实验室 |
噪声 |
实验过程 |
实验室 |
5 |
柴油加油站 |
柴油 |
加油过程 |
加油机 |
4.6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结论
4.6.1 粉尘
根据检测结果,该企业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属于相对无害作业。
4.6.2 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该企业劳动者接触的噪声强度均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下。
11 结论与建议
11.3 总体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该企业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综合评定为唐山冀东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采取现有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条件。
11.4 建议
11.4.1 防尘措施的建议
建议企业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要求进行管理。加强劳动者培训和教育,加强劳动者防尘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能力。监督劳动者在进入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时,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接触矽尘的岗位工人应该配备过滤效率至少满足《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06规定的KN95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建议企业每年定期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发现超标,要采取整改措施。
11.4.2 警示标识设置的建议
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11.4.3 防护工程设施管理的建议
该企业应确保除尘、降噪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应加强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1.4.4 职业健康检查的建议
企业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体检项目,定期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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